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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男子求爱之余不忘盗窃心上人首饰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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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8 11: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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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近日,镇江丹徒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男子在求爱过程中,难掩劣根性,偷窃女方首饰后贼喊捉贼的盗窃案。

  王强与林芳系朋友关系,王强心仪对方许久,但却迟迟得不到积极回应。2016年8月20日,林芳要外出旅游,王强借机提出帮其照看小孩,经得林芳允许后,王强名正言顺的进入了林芳家中。入室后,王强东翻翻、西瞧瞧,发现林芳卧室放着很多金饰,遂心生歹念。求爱不成,不如捞实惠吧,有了这个想法,王强先后两次顺手牵羊窃得林芳项链、吊坠、戒指等首饰若干,合计价值人民币19693元。
  窃取首饰后,王强还自作聪明伪造现场,打电话告知林芳家中被偷。随后,公安机关在了解事发经过的基础上,很快将目标锁定在具有盗窃前科的王强身上。归案后,王强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将犯罪所得赃物全部退还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因其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属累犯。最终法院综合其认罪态度等表现,判处王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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