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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商局抽查20批黄金珠宝样品 老庙黄金等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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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8 16: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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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光鲜、时尚且价格昂贵的黄金珠宝首饰,在市场中频现质检不合格问题。12月19日,安徽省工商局对外公布的该省流通领域内黄金珠宝商品的抽检结果显示,共抽检黄金珠宝商品2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13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为35%。

          12月20日讯,光鲜、时尚且价格昂贵的黄金珠宝首饰,在市场中频现质检不合格问题。12月19日,安徽省工商局对外公布的该省流通领域内黄金珠宝商品的抽检结果显示,共抽检黄金珠宝商品2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13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为35%。其中,上海老庙、百顺缘等品牌商品被检存不合格情况。

          目前贵金属珠宝玉石市场鱼龙混杂。抽检结果显示,安徽省工商局对池州、安庆、合肥、淮南等地市场上销售的黄金珠宝进行了质量抽检。检项项目涉及贵金属4项、珠宝玉石14项、镶嵌珠宝玉石饰品16项。抽检的20批次样品中,合格13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65%,不合格率为35%。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饰品名称、标识(印记、标签),其中,标签和其他标识物不合格问题最突出。

          据了解,合肥百货大楼集团铜陵合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上海老庙样品,标注为硬足金红宝石戒指,实际应标注足金合成红宝石戒指。此外,安庆市金福缘珠宝专柜销售的百顺缘样品,标注为Au750翡翠挂件,应当标注为金750翡翠挂件或金Au750翡翠挂件。饰品标识不清楚,极易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因错误判断而购买黄金珠宝商品。

          据GB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1999]《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作为特殊商品,贵金属珠宝玉石具有辨识专业性强,单价金额高,保值增值等特性,其标识标注有别于普通商品,国家对此类商品的标识标注有严格要求。经营者不得经营无印记、无标识物及标识内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每件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应当具有标识(包括印记和其他标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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